城市環保之生活垃圾處理行業主要特點及驅動因素(附報告目錄)
1、行業主要特點
(1)具有一定區域壟斷性
目前,我國生活垃圾處理行業通常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特許經營期限一般為25 至 30 年。在該模式下,政府有關部門將授予投資者或經營者一定年限的特許經營權,并負責提供生活垃圾,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公司將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并負責無害化處理,獲得垃圾收取處理費等相關投資回報。由于垃圾處理量、土地等資源環境的限制,同一地區一般只需要建設 1-2 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旦一座生活垃圾處理實施建成投產后,就會在較長時間內對一定區域范圍內垃圾處理形成壟斷。
相關報告:北京普華有策信息咨詢有限公司《2022-2027年城市環保行業細分市場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資料來源:普華有策調研整理
(2)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
生活垃圾處理行業屬于資本密集型行業,尤其是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項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個日處理能力 1,000 噸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資金投入為 4 億元至 6 億元,有的甚至達到 8 億元。同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投資回收周期較長,一般在 10-15 年。因此,前期項目投資成本的高低在較大程度上影響了項目投資回報的大小。
(3)屬于技術密集性行業
生活垃圾處理行業也屬于技術密集型行業,涉及生物、化學、機械等多領域交叉技術,特別是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在基礎設施建設、垃圾焚燒、電力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多個領域,需集成垃圾焚燒、機械傳動、尾氣處理、熱能發電等多項技術,具有技術密集型的特點。其中,最為關鍵的垃圾焚燒技術主要包括爐排爐和流化床兩種工藝。爐排爐技術已有數十年歷史,在國內外發展迅速,應用廣泛。目前已成為國內垃圾焚燒的主流技術。
(4)屬于國家政策鼓勵性行業
生活垃圾處理屬于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行業。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面臨的環境問題日益嚴峻,國家將建設“生態文明”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處理在內的節能環保行業被列為我國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在我國人均占地面積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燒發電是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燒發電前期投入大、運營成本較高,國家從產業政策、上網電價、稅收等多方面出臺了優惠政策,有力促進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快速發展。
(5)特許經營是業內主要經營模式
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起步較晚,在發展初期市場化程度較低,大部分垃圾處理項目由各地地方政府自行管理運營,存在明顯的區域分割。近年來,各級政府陸續出臺施行了一系列引導規范政策,從政策上明確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市場化的發展方向,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主體正由原來的政府逐漸轉變為政府和社會投資者共同投資,并在市場化建設的同時逐步向市場化、專業化運營過渡。特許經營模式作為最主要的市場化手段,正廣泛地應用于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隨著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和國家的重視,行業市場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公平競爭機制逐步形成,這為綜合實力較強的垃圾處理服務商實施區域擴張形成了有利的條件。
2、行業發展的驅動因素
(1)有利因素
A、環境保護是一項基本國策,垃圾處理行業得到政府大力支持
1990 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將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作為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構成,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也被列入各項規劃,得到各級政府大力支持。“十三·五”規劃期間社會環保總投資有望超過 17 萬億元,其中固廢領域投資 4.5 萬億元,占比有望達到26.47%。同時,近年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在財稅制度、電力銷售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產業優惠政策。隨著投入的不斷增加與政策的逐步傾斜,生活垃圾處理行業有望持續穩定發展。
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和發展趨勢看,我國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十四·五”期間仍有較大的增長空間,中西部地區特別是中小城市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目前仍處于黃金發展期,未來發展空間較大。
在“碳達峰、碳中和”和垃圾分類的雙重政策引領下,垃圾焚燒發電已成為垃圾處理最重要的方式。垃圾焚燒發電不僅可以避免填埋處置產生填埋氣而形成的溫室氣體,還可以通過焚燒發電來替代化石燃料實現資源化利用,實現垃圾減量化。因此,垃圾焚燒發電是清潔能源、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環保領域參與碳排放交易最重要的細分領域,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根據《“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總體目標規劃,a.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方面,到 2025 年底,全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b.垃圾分類收運能力方面,到 2025 年底,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 70 萬噸/日左右,基本滿足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分類處理需求。鼓勵有條件的縣城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c.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方面,到 2025 年底,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 萬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 65%左右。
因此,“十四·五”期間我國垃圾焚燒發電行業仍有較大的增長空間,中西部地區特別是中小城市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目前仍處于黃金發展期,未來發展空間較大。
B、行業準入和監管制度不斷健全
在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穩步發展的大背景下,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環境保護和垃圾處理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加強行業準入的規范和監管制度的建設,并建立了健全完善的標準體系,標準水平已達到發達國家水平。這些規范和標準進一步規范了行業內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為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C、技術創新與進步驅動行業持續發展
我國垃圾焚燒處理起步較晚,傳統技術有著較大局限性。并且,由于國家垃圾分類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實施,我國生活垃圾存在水分多和熱值低的特性,垃圾的焚燒效率較低,創造的經濟價值較小。近年來,隨著垃圾焚燒發電的快速發展,業內企業在充分引進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開發出適應中國生活垃圾成分特點的焚燒技術以及煙氣處理、滲濾液處理等相關環保工藝技術,提高了生活垃圾的焚燒效率并創造出了可觀的經濟效益,為我國生活垃圾處理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D、焚燒處理具有較大增長空間
目前,填埋仍是我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主要方式,垃圾填埋分解過程中會逐步產生一系列有毒、有害物質,并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時,我國本來就存在“人多地少”的國情,因此,增加焚燒方式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比重勢在必行。截至 2019 年底,我國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中,焚燒處理占無害化處理能力的比例為 52.61%,與發達國家平均 70%比例相比,我國垃圾焚燒處理行業仍有較大的增長空間。
(2)不利因素
A、民眾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的認識存在偏差
隨著封閉式作業的普及和防污技術的提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對周邊環境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小。雖然我國近年來不斷加強垃圾焚燒宣傳教育,并執行全球最為嚴格的垃圾焚燒排放標準之一,但我國垃圾焚燒處理行業“鄰避效應”依然突出,普通民眾對生活垃圾處理場(廠)的理解仍停留在臟、亂、臭的階段,全國多地曾出現因居民抗議導致垃圾焚燒廠、填埋場棄建的情況。由于民眾對垃圾焚燒廠的抵觸情緒較大,導致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選址難度加大,制約了行業的快速發展。
B、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尚待完善
垃圾分類是對垃圾收集處置傳統方式的改革,是對垃圾進行有效處置的一種科學管理方法,通過垃圾分類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垃圾處置量,實現垃圾資源利用,改善生存環境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諸如電池、塑料、藥物等有毒有害、難降解的垃圾亦通過填埋、焚燒進行處理,不僅會對垃圾處理設備造成較大的損耗,增加項目運營成本,還會污染土壤、產生有毒物質,進一步增加項目污染防治成本。
C、市場競爭日趨激烈
近年來,由于國內垃圾焚燒發電市場增長潛力巨大,許多企業陸續進入,行業新進投資者日漸增多。目前,政府特許經營是我國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主要實施方式,在資源及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地方政府往往根據當地垃圾產生量規劃適當規模的焚燒處理廠,并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由于特許經營權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和稀缺性,行業企業獲取新項目的難度日益加大,行業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行業利潤空間受到一定影響。